起草说明: 一 基本情况

摘 要

起草说明: 一 基本情况

一、基本情况

按照《2015年上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、修订计划》(建标[2014] 189号)要求,编制组在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基础上,认真总结实践,参考国外技术法规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,并与国家法规政策相协调,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,编制了本规范。
本规范的王要内容是:1.燃气工程项目建设、运行、维护、拆除等全生命期所遵循的基本要求;2.保证燃气工程安全建设和稳定运行所涉及的燃气气质、燃气厂站、管道和调压设施及燃具和用气设备所必须遵守的功能、性能要求;3.实现燃气工程供气连续稳定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技术措施。
本规范中,规定规模、布局的条款是:第1.0.3条、第2.1节全部条款、第4.1.1、4.1.2、4.2.1、5.1.2、5.1.3、5.2.2条。
本规范中,规定燃气设施功能、性能的条款是:第2.2节全部条款、第3.0.1、3.0.2、3.0.3、3.0.4、3.0.5、4.1.4、4.2.2、4.2.3、4.2.4、4.2.5、5.1.4、5.1.5、5.3.2、6.1.1、6.1.2、6.2.5条。
下列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按本规范执行:
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 50028-2006 (2020年版)
《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》GB51102-2016
《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》GB 51131- 2016
《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》GB 51142-2015
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》CJJ12-2013
《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丁及验收规范》CIJ 33- 2005
《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拾修安全技术规程》CIJ 51-2016
《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》 CJJ63-2018
《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》CJJ 94-2009
《城镇燃气埋地钢制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》CJJ 95-2013
《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木规程》CJJ 145 -2010
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