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JJ 12-2013:2 术语

摘 要

2  术语

2      

2.0.1  家用燃气燃烧器具  domesticgasburningappliances

    以城镇燃气为燃料的家庭烹调、热水和热水采暖等燃烧装置的总称,简称燃具。

2.0.2  给排气方式  airsupplyandexhaustsystem

    将燃具依据给气或排气进行分类的一种方式。

2.0.3  敞开式(A型)    unventedsystem

    燃具燃烧用的空气来自室内,烟气也排放在室内的给排气方式。

2.0.4  半密闭式(B型)  ventedsystem

    燃具燃烧用的空气来自室内,烟气通过排气管排到室外的给排气方式。分自然排气式和强制排气式两种。

2.0.5  密闭式(C型)    directventedsystem

    燃具燃烧用的空气通过给气管来自室外,烟气通过排气管排到室外,整个燃烧系统与室内隔开的给排气方式。分自然给排气式和强制给排气式两种。

2.0.6  自然排气式    natural  exhaust  type  natural  draughtfluetype

    烟气通过排气管或给排气管依靠自然通风排到室外的方式。

2.0.7  强制排气式    forced  exhaust  type  fanned  draughtfluetype

    烟气通过排气管或给排气管依靠风机排到室外的方式。

2.0.8  平衡式隔室  balancedcompartment

    专门设计或改造安装一台或多台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的封闭隔室(非居住空间),燃烧用空气来自隔室外。

2.0.9  排气道  exhaustduct

    用排烟罩强制排气方式排除敞开式燃具工作时排放在环境中的烟气、油气等废气的排气通道系统。

2.0.10  烟道  flue

    用以排除半密闭式燃具燃烧烟气的排烟通道系统。按排烟形式分独立烟道(适用1台燃具)和共用烟道(适用2台及以上燃具)两种乙。

    按烟道的结构形式又分为水平烟道和垂直烟道。

    与燃具同步安装的一般称为排气筒或排气管,与建筑物同步安装的一般称为烟囱或烟道。

2.0.11  主、支并列型烟道  sharedchimneyforgasfires

    主、支烟道并列,支烟道为层高,主烟道上部处于非正压区。共用烟道的一种。

2.0.12  给排气烟道supplyandexhaustduct

    用以供给燃烧空气和排出燃烧烟气的密闭式燃具专用的给排气通道,分独立给排气烟道(适用1台燃具)和共用给排气烟道(适用多台燃具)两种。

2.0.13  倒T形烟道  type“⊥”duct

    给气道在垂直排气道下端横穿建筑物并呈水平设置。共用给排气烟道的一种。

2.0.14  U形烟道  type“U”duct

    给气道与排气道下端连通,其上部处于风压平衡状态。共用给排气烟道的一种。

2.0.15  分离型烟道  separateduct

    给气道与排气道的分离形式分为同轴型和并列型;给气道与排气道下端连通的为负压烟道,不连通的为正压烟道。其上部处于风压平衡状态。共用给排气烟道的一种。


条文说明:

2      

2.0.3  敞开式(直排式、A型)燃具(灶具等),燃烧用空气取自室内,燃烧后的烟气也排放在室内,利用换气扇和吸油烟机等烟气导出装置将烟气排至室外,否则会污染环境。

2.0.4  半密闭式(烟道式、B型)燃具(热水器等),燃烧用空气取自室内,燃烧后的烟气通过烟道排至室外,不正确安装会有倒烟现象。

2.0.5  密闭式(平衡式、C型)燃具(采暖热水炉等),采用给、排气管,燃烧用空气取自室外,燃烧后的烟气也排至室外,对室内卫生环境不产生影响。这类燃具多数为平衡式,室外的给排气口在同一位置上,但少数也有给排气口不在一个位置上,即非平衡式。

2.0.8  平衡式隔室,专为半密闭自然排气式燃具设计的给排气装置,燃具由半密闭式改为密闭式,与室内换气无关。

2.0.9  排气道,专为敞开式燃具设计的排油烟通道,主要包括变压式和止逆式等。

2.0.10  烟道(烟囱,包括排气筒或排气管)专为半密闭式燃具设计的排烟通道,主要包括独立烟道和主、支并列型共用烟道。

2.0.11  主、支并列型烟道,主、支烟道并列,支烟道为层高,主烟道上部处于非正压区,上述条件是防止共用烟道倒烟的必备技术措施。

2.0.12  给排气烟道,专为密闭式燃具设计的给排气通道,主要包括U形、倒T形(SE型)和分离型(同轴型和并列型)等。

2.0.13  倒T形(⊥形)烟道国外一般称SE型烟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