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批准《燃气工程项目规范》为国家标准,编号为GB55009-2021,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。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,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、国家标准《城镇燃气技术规范》(GB50494–2009)同时废止。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,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。
1总则—GB55009-2021
GB55009-2021: 1 总则
2基本规定—GB55009-2021
2基本规定
2.1规模与布局
2.2建设要求
2.3 运行维护
2.1规模与布局
2.2建设要求
2.3 运行维护
3燃气质量—GB55009-2021
3燃气质量
4燃气厂站—GB55009-2021
4燃气厂站
4.1站区
4.2工艺
4.3储罐与气瓶
4.1站区
4.2工艺
4.3储罐与气瓶
5管道和调压设施—GB55009-2021
5管道和调压设施
5.1输配管道
5.2调压设施
5.3用户管道
5.1输配管道
5.2调压设施
5.3用户管道
起草说明: 一 基本情况
起草说明: 一 基本情况
起草说明: 二、本规范编制单位、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
二、本规范编制单位、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
(一)编制单位
(二)起草人员
(三)审查人员
(一)编制单位
(二)起草人员
(三)审查人员
条文说明:2 基本规定
2 基本规定
2.1规模与布局
2.2 建设要求
2.3 运行维护
2.1规模与布局
2.2 建设要求
2.3 运行维护
条文说明:3 燃气质量
条文说明:3 燃气质量
条文说明:4 燃气厂站
4 燃气厂站
4.1 站区
4.2 工艺
4.3 储罐与气瓶
4.1 站区
4.2 工艺
4.3 储罐与气瓶
条文说明:5 管道和调压设施
5 管道和调压设施
5.1 输配管道
5.2 调压设施
5.3 用户管道
5.1 输配管道
5.2 调压设施
5.3 用户管道
条文说明:6燃具和用气设备
6燃具和用气设备
6.1家庭用燃具和附件
6.2商业燃具、用气设备和附件
6.3烟气排除
6.1家庭用燃具和附件
6.2商业燃具、用气设备和附件
6.3烟气排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