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JJ 12-2013:1 总则

摘 要

1 总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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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1  为规范家用燃气燃烧器具(简称燃具)的安装和验收,保证燃具安装工程的质量和用气安全,制定本规程。

1.0.2  本规程适用于住宅中燃气灶具、热水器、采暖热水炉等燃具及其附属设施的安装和验收。

1.0.3  安装的燃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,且应有产品合格证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生产许可证。

1.0.4  燃具应由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安装。

1.0.5  燃具安装及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规程外,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。


条文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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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1  近年来因家用燃具安装使用不当已发生多起安全事故,尤其是燃气、烟气和电气泄漏引发事故较多,为规范安装,该规程的修订是必要的。

1.0.2  本规程适用于家用燃具安装,燃具附属设施包括水、电、给排气及采暖等。

1.0.3  家用燃具属安全产品,故必须选用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并具备生产许可证的产品。

1.0.4  家用燃具安装质量直接关系用户安全,为防止燃气、烟气和电气事故,必须要由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安装,本条根据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制定。

1.0.5  燃具安装及质量验收,除执行本规程外,其他燃气规范和相关的建筑、水、暖、电规范也必须严格执行。